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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用工管理 >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未完成请假手续,紧急返乡照顾病重父亲遭解雇,法院:违法解除!

发布时间:2025-07-24
浏览 1 次
文章ID:49122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未完成请假手续,紧急返乡照顾病重父亲遭解雇,法院:违法解除!

当家人突发疾病需要照顾,请假手续未完成便离岗是否构成旷工?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认定某公司以“未批先假”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令该公司支付赔偿金6万余元。

2024年10月13日,某公司员工严某接到父亲突发脑梗住院的消息,立即向公司申请9天事假(10月14日至10月22日)。公司人事因正巧有事外出,便让严某找总经理签字并拍照发给他。当天中午,严某找总经理签字,总经理表示“放桌上就行”。严某遂将此情况告知人事,人事回复称请假需按照员工手册的规章制度执行,事假单要有总经理的签字,未经审批擅自离岗的当旷工处理。考虑到父亲病情危重且身处外省,心急如焚的严某在未获书面批复的情况下于当晚赶回老家。

10月19日,公司人事联系严某,要求其返岗补办事假手续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严某向人事发送医院定位,并解释称其父亲一直在进行各项身体检查,暂时无法返岗。10月23日,严某仍未返岗,公司人事向严某发送通知书,要求严某于两天后必须返岗就旷工事实进行解释说明,否则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0月25日,严某按照公司人事的要求回到公司上班,并向总经理、人事解释其请假延迟两天返岗是因为其父亲病重,并提交了病历、往返老家的车票等证明材料。

10月26日,公司向严某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连续旷工10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严某难以接受,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解除行为违法,须向严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至花都区法院。

花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严某因直系亲属病重请假具有正当性,且已通过可行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主观上无旷工故意,企业应给予必要宽容。对于已补交证明材料的合理请假,可通过谈话、警告等方式规范,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属过度惩戒,显属不当,应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法院遂判决某公司向严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万余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解除与严某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首先,严某的家人病重住院,严某请假照顾家人符合人之常情,其因情况紧急未及时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但已在可行范围内以必要方式提出请假,并非故意旷工。其次,在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严某限期返岗并就旷工事实进行说明时,严某亦按要求到岗,并在当天向公司说明了情况,也提交了家人的病历材料。即便公司认为严某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在请假程序上存在瑕疵,亦可以通过谈话、警告等方式督促严某遵守公司管理规定,但公司直接据此解除与严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缺乏合理性。综上,公司以上述理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显属不当,属于违法解除,应向严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因特殊紧急情况需要请假,用人单位应合理进行用工管理,在善意可行的限度内对请假行为予以理解和宽容,有效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利,让员工感受到人性化关怀。而劳动者在工作中也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管理规定,请假前做好沟通、履行必要手续、交接好工作,避免因自身行为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谢君源 麦淑晶 林绮虹 黄瑜

该文章《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未完成请假手续,紧急返乡照顾病重父亲遭解雇,法院:违法解除!》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guwen99.cn/archives/4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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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法院 解雇 劳动争议 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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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利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有教育、建筑、媒体、法律等行业工作经历,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及公司法务、刑事案件辩护、建设工程、金融业务、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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