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门户网站
首席法律顾问  王永利律师  15822796727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 首席法律顾问
  • 王永利律师
  • 15822796727

网站首页 > 用工管理 >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故意隐瞒入职过13家公司的工作经历被辞退,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吗?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 1 次
文章ID:52919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故意隐瞒入职过13家公司的工作经历被辞退,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吗?

“跳槽”是职场中较为常见的现象,然而,有些公司可能会对“跳槽”过于频繁的劳动者产生负面印象甚至不予录取。那么,隐瞒自己频繁“跳槽”的工作经历可取吗?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判决驳回张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

⬛ 基本案情

张某在2023年入职某服装公司,其在《入职申请表》工作经验一栏填写:2016年至2023年在西某公司任服饰制版;2012年至2016年在果某公司任服饰制版;2009年至2012年在天某公司任服饰制版。填表人声明处载明:本人保证所填写资料属实;保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无条件接受公司处罚甚至辞退,并不要求任何补助。

后来,某服装公司经调查发现张某填写的工作经历与实际履历严重不符,遂于2024年3月向张某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张某鉴于其工作经历不实、有重大隐瞒欺骗等行为,现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张某则认为某服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提起劳动仲裁,因不服裁决结果又诉至法院,要求某服装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万余元等。

⬛ 裁判结果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自述了先后在13家公司工作的经历。

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作经历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之一,劳动者应如实说明。从张某自述的工作经历来看,2009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张某先后在13家公司工作,且绝大部分工作经历的时间少于一年。由此可见,张某的实际工作经历与其入职某服装公司时填写的《入职申请表》中的工作经验存在较大差异,不可能是张某所称的理解差异或记忆偏差导致。且《入职申请表》已载明“本人保证所填写资料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无条件接受公司处罚甚至辞退,并不要求任何补助”,张某对此亦签名确认,应视为张某认可该内容。

张某在填写《入职申请表》时故意隐瞒工作经历,意图通过虚构较为稳定的工作经历顺利入职某服装公司,属于弄虚作假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某服装公司据此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张某诉请要求某服装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并作出前述判决。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诚实信用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若怀侥幸心理弄虚作假,不仅违反诚信原则,还有可能损害自身权益。唯有坚守诚信原则,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实现劳资双方共赢。

来源:人民法院报

该文章《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故意隐瞒入职过13家公司的工作经历被辞退,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吗?》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guwen99.cn/archives/52919


特别说明

本网各类范本、诉讼文本、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标签
  • 入职 故意隐瞒 工作经历 公司 单位 劳动争议 违法解除 辞退
分享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专业支持

王永利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有教育、建筑、媒体、法律等行业工作经历,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及公司法务、刑事案件辩护、建设工程、金融业务、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等领域。

律师主页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 在线留言

    用工管理 热门文章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范本(人社部示范文本)
    404次浏览
    2024-06-13
    员工工伤伤残赔偿协议书范本
    372次浏览
    2024-05-16
    离职协议书范本
    354次浏览
    2024-05-14
    劳动合同范本(人社部示范文本)
    329次浏览
    2024-06-13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9)
    273次浏览
    2024-05-28
    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人社部参考文本)
    254次浏览
    2024-06-17
    劳动法(2018修正)
    249次浏览
    2024-05-28
    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248次浏览
    2024-05-16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2023)
    245次浏览
    2024-06-19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 | 连续签约两次期满后,你可以这么选
    221次浏览
    2026-04-12

    相关文章推荐

    劳动争议-社保公积金 | 关于社保公积金的6个裁判规则

    劳动争议-岗位调整-违法解除 | 判例:用工自主权调岗,不支持员工被迫解除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工伤 | 员工上班期间去宿舍如厕摔伤,是否算工伤?

    公司决议 | 公司决议有效确认之诉的可诉性澄清与规则细化

    监事身份涤除 | 股东死亡、继承放弃,公司陷入“治理瘫痪”,“挂名”监事能否通过诉讼退出公司?

    劳动争议-离职手续 | 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中添加负面信息,不合法!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分公司违法辞退员工,总公司需承担哪种责任?

    劳动争议-工伤认定 | 工人受伤谁之过?厘清“承揽”与“雇佣”是关键!

    劳动争议-岗位调整 | 拒绝“调岗”继续在原岗位打卡,算旷工吗?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解除 | 入库案例:劳动者弄虚作假申请病假,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的审查认定

    版权所有 © 2024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微信公众号:公司法研究汇

    微信公众号:九九合同网

    微信公众号:罪名库

    微信公众号:九九文书网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版权所有 © 2024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首页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