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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用工管理 >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老板对员工说“滚”,算不算辞退?

发布时间:2026-07-14
浏览 2 次
文章ID:65863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老板对员工说“滚”,算不算辞退?

近期,央视新闻官方微信及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了上海一中院曾审结的一起因“滚”字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现将全文内容及相关视频刊发如下,以供参考。

⬛ 一个“滚”字,究竟是让员工滚出办公室,还是滚出公司?

近日,一起2021年审结的劳动争议案在网上引发热议–上海某化工企业员工小彭与公司负责人发生争执,他被呵斥“滚”后离开公司,随后企业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

2020年,在上海某化工企业工作的员工小彭,因工作安排与领导发生争执。随后,他向公司负责人反映情况,却在交谈过程中再次爆发冲突,负责人一怒之下对小彭说了一个“滚”字,小彭随即离开了公司。
几天后,小彭的妻子找到公司负责人,询问能否让丈夫回来上班。负责人表示,当时说的也是气话,但至于是否能够返岗,需要“再考虑考虑”。

然而没过多久,公司以小彭离岗多日、连续旷工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

小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800元,但仲裁机构未予支持。小彭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公司负责人所说的“滚”,无证据证明是“滚出公司”的意思,小彭不上班构成旷工,主张赔偿金依据不足。小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判决:员工不构成旷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审庭审中,双方围绕公司负责人说的“滚”字含义展开了辩论。法官在庭审中重点询问,从双方发生争执,到公司与小彭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公司是否与小彭就上班问题做过沟通?

公司方代表承认,在此期间,公司没有就“滚”字作出解释,也没有通知员工回来上班。

法官审理认为,公司负责人当时说的“滚”字,其含义确实存在争议和分歧。负责人称“滚”是“滚出办公室”,而小彭理解“滚”是“滚出单位”。小彭妻子到公司与老板交涉时,表达了丈夫继续上班的意愿但公司并未要求其返岗。负责人让员工“滚”之后究竟是否还要求员工继续上班,意思并不明确。因此,小彭在家等候公司继续指示的情况下,不构成旷

二审法院认为,小彭主张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800元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 法官提示:企业日常管理 须依法依规、规范言行

该案审结五年后,近期又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也反映了公众对职场公平、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

对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蔡建辉提醒,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依法依规行事,“企业颁布的规章制度,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须经过民主程序。对管理者来说,在只赏管理中,要规范育行,依法进行管理,否则就可熊承担不利后果。

来源:央视新闻公众号 | 记者:杨松涛

该文章《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老板对员工说“滚”,算不算辞退?》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guwen99.cn/archives/6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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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老板 员工 劳动争议 违法解除 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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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支持

王永利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有教育、建筑、媒体、法律等行业工作经历,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及公司法务、刑事案件辩护、建设工程、金融业务、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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