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门户网站
首席法律顾问  王永利律师  15822796727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 首席法律顾问
  • 王永利律师
  • 15822796727

网站首页 > 公司法研究 > 股权转让 | 法答网:公司股权发生多次转让后,申请执行人能否申请追加多次转让时的现股东和其前手为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5-12-27
浏览 1 次
文章ID:49649

股权转让 | 法答网:公司股权发生多次转让后,申请执行人能否申请追加多次转让时的现股东和其前手为被执行人?

咨询内容:

在公司股权发生多次转让后,申请执行人能否申请追加受让股东为被执行人?

答疑内容:

执行程序追加被执行人应当坚持严格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规定》)第19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且发生多次股权转让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该条规定,只能追加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股权受让人,或者存在多次转让时的现股东和其前手,均不符合该条关于追加对象的规定,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

需要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8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88条第2款规定:“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公司法》修订前的司法解释和修订后的《公司法》,都规定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时,受让人在一定条件下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变更追加规定》并没有以《公司法解释(三)》该规定为基础规定可以直接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这是为了限制直接追加的范围,防止以执代审可能导致的不公正,但不排除债权人可以根据上述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要求股权受让人或者存在多次转让时的现股东和其前手承担责任的,虽不能在执行程序中追加,但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

参考案例

某勘察公司与某科技公司执行异议案

2024-17-5-201-012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川0922执异2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4.25

裁判要旨

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及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对于能否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由于涉及实体事实判断与责任承担,不能以执行审查程序直接替代审理程序,即执行程序中不能直接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否则将侵害继受股东诉权,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权利。

该文章《股权转让 | 法答网:公司股权发生多次转让后,申请执行人能否申请追加多次转让时的现股东和其前手为被执行人?》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guwen99.cn/archives/49649


特别说明

本网各类范本、诉讼文本、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标签
  • 被执行人 申请追加 多次转让 前手 公司股权 转让 股权转让 股东 申请执行人
分享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专业支持

王永利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有教育、建筑、媒体、法律等行业工作经历,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及公司法务、刑事案件辩护、建设工程、金融业务、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等领域。

律师主页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 在线留言

    Array
    公司法研究 热门文章
    股东知情权 | 可“查阅”会计凭证——《公司法》修改的一大进步,但未明确可否复制
    528次浏览
    2024-03-29
    股东退股 | 新《公司法》下,小股东退出公司有多难?
    452次浏览
    2024-03-30
    新公司法 | 从“公班衙”到2024公司法——接纳、转变、平衡、对立统一
    418次浏览
    2024-03-30
    经营范围 | 公司超范围经营,会被判定合同无效吗?
    347次浏览
    2024-03-29
    经营范围 |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法律上如何定义这种行为?
    342次浏览
    2024-03-23
    股权转让 | 《新公司法》下,转让股权还要其他股东同意才有效?
    337次浏览
    2024-09-22
    公司住所 | 如何确定公司的“住所”,有什么意义?
    315次浏览
    2024-03-23
    公司担保 | 法定代表人越权违规担保,效力几何?
    297次浏览
    2024-03-23
    新公司法 | 新修订《公司法》为什么把“半数以上”改成“过半数”?
    267次浏览
    2024-03-29
    公司担保 | 公司董事长越权代理签订的担保合同,如果相对人是恶意,效力如何?
    263次浏览
    2024-03-23

    相关文章推荐

    股权转让 | 依据工商存档备案的股权转让合同主张债权,法院:仅为工商变更登记而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无效,驳回诉请

    股东知情权 | “隐名股东”能否行使股东知情权?

    公司担保 |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提供保证,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个体经营 | 店铺转让后,登记经营者为何仍需“买单”?

    股东责任 | 股东在公司债务形成后减资、转让、退股能否减少其补充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 | 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哪份才算数?

    一人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何证明财产独立?

    公司注销-股东责任 | 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登记,公司债权人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一人公司-债务承担 | 最高法: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配偶,是否应对该公司的债务承担偿付责任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主张公司十多年前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法院:该股东诉前行为表明知悉并认可案涉决议,驳回诉请

    版权所有 © 2024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微信公众号:公司法研究汇

    微信公众号:九九合同网

    微信公众号:罪名库

    微信公众号:九九文书网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版权所有 © 2024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九九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网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首页
    • 国资企业
    • 公司
    • 外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 其他市场主体
    • 企业工商登记
    • 公司法研究
    • 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 首页
    • 咨询